現發(fā)布2025年春季學期勤工助學固定崗位信息,并開展招募與聘用工作。勤工助學崗位招聘采取雙向選擇、扶困優(yōu)先、競聘上崗的原則,充分保障用工單位和學生的選擇權。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
南京城市職業(yè)學院注冊在讀的全日制普通??茖W生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。
二、招聘條件
申請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學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1.思想品德行為測評優(yōu)良,身心健康,自尊自重,工作責任心強,辦事踏實,能勝任所申請的勤工助學崗位要求;
2.認真學習,上學年無不及格成績;
3.遵守校紀校規(guī),上學年內未受紀律處分;
4.生活簡樸,無抽煙、酗酒或其他與本人經濟條件不相稱的消費情況;
5.上學年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未被用人部門考核為“差”記錄的;
6.未有學校安排勤工助學崗位而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記錄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學生申請
請應聘學生于2月24日前掃描下列二維碼或點擊鏈接https://f.kdocs.cn/g/w8daarkt/,填寫個人信息,選擇應聘崗位,提交應聘申請。
2.用工部門招聘
用工部門對應聘學生擇優(yōu)錄取,2月28日前將錄取結果反饋給應聘學生。
四、招聘說明
1.用工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勤工助學管理,自行組織必要的崗前培訓,為勤工助學學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勞動條件和環(huán)境,并對學生進行管理和考核,充分發(fā)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,增強學生勞動意識,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。
2.固定崗位學生一經錄用,在一個聘期內一般不得隨意更換。如聘用學生無法勝任工作、出現嚴重工作失誤、違反工作紀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,用工部門有權解除聘用關系。學生被錄用后無故未按約定上崗工作的,視為失信行為,將根據用工單位反饋記入勤工助學黑名單,一年內不能申請任何崗位。用工部門解聘學生或學生主動離職,用工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將解聘學生名單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。
3.勤工助學酬金按月發(fā)放。
4.勤工助學不收取學生任何費用,所填寫銀行卡僅用于發(fā)放酬金,不需要學生提供賬戶驗證碼或密碼,請廣大學生提高警惕,增強防范意識,充分保護自身信息和財產安全。
5.其他未盡事宜,按照《南京城市職業(yè)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
聯系人:王炫
聯系電話:85395015
學 生 處
2025年2月20日